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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环宝复盘:11月清洁能源政策汇总

  • 发布时间: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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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1月份,各行业就实现碳达峰出台相关政策。工信部联合其他部门印发建材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教育部要求加强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学科建设,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教育行业的特有贡献。国家能源局要求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地方层面,“十四五”规划、碳达峰实施方案、减污降碳、节能减排、绿色消费、节能节电等内容仍是工作重点。上述政策的实施,都将光伏作为重点发展方向,将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下面,能环宝对11月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速看!

如何提高新能源利用_能源利用提高新能源质量_能源利用提高新能源价值

国家层面政策

四部门: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11月7日,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转换用能结构,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简评: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也是工业领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行业。切实做好建材行业碳达峰工作,将全面提升建材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

教育部:支持职业院校在光伏等相关专业领域加大投入

11月8日,教育部印发《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绿色低碳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增设相关专业,到2025年,全国绿色低碳领域相关专业布点数不少于600个,发布专业教学标准,支持职业院校根据需要在低碳建筑、光伏、水电、风电、环保、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相关专业领域加大投入。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简评:文件旨在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培养践行绿色低碳理念、适应绿色低碳社会、引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一代青少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教育行业的特有贡献。

三部门:支持企业参与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

11月15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生态环境部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支持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前提下向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逐步减少使用火电的电解铝产能。鼓励和引导有色金属企业通过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力争2025年、2030年电解铝使用可再生能源比例分别达到25%、30%以上。

简评: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文件旨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部门:风光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可再生能源参与绿证交易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通知明确,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并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

简评: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风光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允许分批并网

11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简评:该项政策保证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并网,既有利于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发挥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间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地方层面政策

吉林: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推动风光发电多元布局

11月2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等7部门印发《吉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推进能源领域协同增效。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加快“陆上风光三峡”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渔光互补等,推动风光发电多元布局。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800万千瓦以上。

山东:大力推动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

11月3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左右。

江西:鼓励高耗能行业提高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消纳比重

11月4日,江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提出,鼓励高耗能行业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绿证等方式提高光伏发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消纳比重,研究非化石能源消纳比重与阶梯电价联动机制。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落实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价格政策,鼓励新建项目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充分体现新能源的绿色电力价值。

吉林:到2025年光伏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11月7日,吉林省能源局印发《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扩大白城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规模。以西部白城、松原地区为重点,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湖南: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

11月7日,湖南省政府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加快提升省内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促进具备条件的风电和光伏发电快速规模化发展。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等隧道、桥梁和码头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开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模式。

山西: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和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

11月8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有序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发展,推进大型风光基地建设和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国家要求。

浙江:鼓励公路服务区等开展光伏、储能与充换电设施一体化建设

11月15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三部门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文件提出,鼓励具备建设条件的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开展光伏、储能与充换电设施一体化建设,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公交客运、物流运输等企业在公路服务区(站)、停车场、客运站场、物流园区建设布局专用充换电站。

贵州:推进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

11月21日,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乌江、南盘江、北盘江、清水江四个一体化可再生能源综合基地以及一批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毕节、六盘水、安顺、黔西南、黔南等五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光伏与农业种养殖结合、光伏治理石漠化等。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达310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容量提高到6000万千瓦。提高建筑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50%;到2030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和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进一步提高。

贵州:鼓励用电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月24日,贵州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文件提出,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等消费绿色电力,鼓励用电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加快提升公共机构和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

云南:打造“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

11月28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决定》印发,提出打造光伏之都等优势产业。打造“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有序开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统筹并网消纳,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探索新能源微电网、直供电用电模式,推广“光伏+现代农业”、“光伏+水利工程”。保障“西电东送”国家战略,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区域国际能源枢纽。做大绿色能源产业,在招商引资、产业转移中充分发挥绿色能源优势,推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深度融合。

北京:支持风光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

11月30日,北京市委办、北京市政府办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销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

河南:加快推广风光电一体化照明、光储充一体化建筑等新型节电产品和技术

11月30日,河南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节电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节能节电改造。各类公共机构提倡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开展节能节电改造,优先采用节电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快退出高耗能高耗电设施。加快推广风光电一体化照明、光储充一体化建筑等新型节电产品和技术,提高新能源利用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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